京恒(北京)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
Menu
京恒(北京)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
服务对象

通用分类
内容标题

请示报告制度

详情

(1)队长在执勤现场管理工作中,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负责人汇报的同时向队长汇报。
(2)队长需在换班后 2 小时之内队长汇报当班执勤工作情况。
(3)队长定期向项目部汇报保安员思想和工作情况。
(4)队长对工作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应及时上报项目部。
(5)队长对执勤现场工作质量、保安员上岗形象等进行不断的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项目部。队长发现保安员与群众发生纠纷或接到投诉,要及时进行前期处置并上报主管领导。
(6)队长不应指派保安员做与勤务工作无关的事情,当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协助时,应向执勤点负责人项目部汇报。
(7)队长对工作中掌握和了解的勤务现场的重要信息,要及时准确地向甲方领导和项目部汇报,以便研究具体措施加以解决。

版权所有 © 京恒(北京)保安服务有限公司     网站建设:中企动力 北京    京ICP备20026475号-1     Powered by www.300.cn Beijing